Professional Knowledge
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,答辩期限是多久?
2026-07-09商标
一句话答案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申请后,会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答辩,答辩期为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。该期限经申请可以适当延期,但需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,通常可延期一次不超过30天。商标注册人应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,说明注册商标应当维持有效的理由。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,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。
免责声明
本站公开知识内容仅供信息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对商标注册、专利授权、项目申报或争议处理结果的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