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品种/植物新品种怎么保护?
植物新品种通过**植物新品种权**来保护,这是一种独立于专利的特殊知识产权类型。申请条件包括:**属/种要求**——必须是农业农村部或林草部发布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所列的植物;**新颖性**——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的商业销售未超过规定时限(一般1年,藤本/林木/果树/观赏植物最长不超过6年);**特异性**——申请品种必须与已知品种有明显区别;**一致性**——同一批次的个体之间表现一致;**稳定性**——反复繁殖后在相关特征上保持不变。申请向农业部或林业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,审查需进行DUS测试(特异性、一致性、稳定性田间测试),周期较长(一般1-3年)。授权后保护期为:藤本/林木/果树/观赏植物20年,其他植物1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