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无效宣告和专利侵权诉讼中先用权抗辩的区别是什么?
专利无效宣告和先用权抗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。无效宣告是从根本上否定专利权的有效性——如果你能证明该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(比如在申请日之前同样的技术已经公开过),该专利会被宣告无效,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。先用权抗辩是侵权诉讼中的一种防御手段——即使专利有效,如果你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,并且已经做好了制造或使用的准备,你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该技术而不视为侵权。两者的区别:无效宣告消灭的是专利权本身,先用权抗辩承认专利权但为自己争取了"免责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