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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评审案件中补充证据材料的期限是多久?
2026-07-09商标
一句话答案
根据《商标评审规则》规定,在商标评审案件中,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,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,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;未声明并在此期间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。该1个月的补充证据期限结束后,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再接受新的证据,除非该证据属于在评审过程中新发现或新产生的。因此,当事人应在首次提交申请或答辩时就尽可能提供完整证据,或在1个月内及时补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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